海南广播电视台于2001年8月由原海南人民广播电台(创建于1952年)和原海南电视台(创建于1979年)合并成立,2008年改称为总台,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,在新闻舆论导向、工作方针、政策方向等方面接受省委宣传部的指导。
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,推动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相对分离,整合文化资源,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,2016年7月正式成立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,将海南广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、省电影公司、省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和下属15家公司进行整合。集团公司为省属国有独资文化企业,由省文资办根据省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。省委宣传部、总台负责集团公司相关业务的政治导向把关。
总台与集团实行党委合一、宣传业务、经营业务相对分开,平行运营,一体化运作模式。
总台现有15家媒体,包括2个卫星电视频道(海南卫视、三沙卫视),5个地面电视频道(经济频道、新闻频道、公共频道、文旅频道、少儿频道),5个广播频率(新闻广播、国际旅游岛之声、交通广播、音乐广播、民生广播),2个网络媒体(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、蓝网)和1个平面媒体(海南声屏报)。下设18个管理部门和业务机构,下属13个发射台站。
集团现有下属公司17家,主营业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生产与发行、广告经营、大型会展、高端演艺、文化旅游地产、有线网络节目传输、电影发行放映、新媒体业务、新闻出版、文化传媒及其他关联业务等。注册资本金4.3亿元人民币,总资产约14亿元。